4月14日晚,集團財務部在集團辦公樓演播廳組織開展了一場以“營改增相關政策解讀及應對措施”為主題的知識培訓,集團及各下屬公司所有財務人員、各公司正副總經理以及采購業(yè)務相關人員共計100余人參加培訓。集團財務總監(jiān)潘錦基主講。
據(jù)了解,3月23日,國家財政部、稅務總局兩部門正式發(fā)布《關于全面推開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》(財稅[2016]36號)。通知中提到,經國務院批準,自2016年5月1日起,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(以下稱‘營改增’)辦法。建筑、房地產、金融、生活服務等行業(yè)等全部營業(yè)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,原繳納的營業(yè)稅改為增值稅。根據(jù)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,集團財務部迅速反應,于4月10日召開財務緊急會議,成立了“營改增”專項學習工作小組,并通過現(xiàn)場指導、外派培訓、內部培訓等多種方式開展一系列“營改增”知識培訓。
培訓課中,潘總監(jiān)對營改增相關政策出臺的背景進行了解讀,并結合集團及下屬公司實際情況,對“營改增”政策要點、應對措施等進行了詳細分析。潘總監(jiān)指出,營改增對集團的影響較大,涉及到房地產公司、建筑等集團重要行業(yè)。5月1日是一個分接點,在施工許可證或施工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為4月30日之前的工程項目為老項目,老項目可選擇簡易征收計算增值稅。經過稅負測算,房地產公司和建筑公司都選擇簡易征收方法計算,比采用其他方法計稅可降低稅負,故決定兩家公司都采用簡易征稅方式計算增值稅。潘總監(jiān)要求各公司抓緊時間做好合同的簽訂等工作。他強調,5月1日后的新項目,一定要索取合法合規(guī)的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。培訓課上,潘總還對員工提出的疑問進行現(xiàn)場解答。
為進一步解決建筑公司的疑問,培訓課上,建筑公司財務經理黃容堅對建筑公司的應對措施作了專門補充講解。參加本次培訓的員工普遍表示,“營改增”培訓很有意義,將加強研究學習,以幫助更好地開展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