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在技術人員的招聘中與相關應聘者進行電話溝通,當談到發現問題應該如何處理時,如果是設計院出來的,尤其是工作時間比較長的人員,都會很直接地回復“發現問題先解決后追責”,表述很堅定。可以很明顯地感覺這樣的意識已經深深地扎根在他們的潛意識里。他們的回答讓我既感覺意料之中,也有點意外。
說意料之中是因為在我們的日常慣性思維中,本就應該按著先解決再追責的原則執行;而感覺意料之外是因為,我們公司員工內部傳導出來的恰好是相反的,起碼有部分員工在發現問題時習慣性地先追責再考慮去解決。如最近一員工離職,在做離職面談的時候,說到離職原因,談到了很重要一點,他說他不適應這樣的工作氛圍,不適應出了問題先追責、辨清責任后再去解決問題的工作方式。在體改工作推進溝通過程中,不少員工都反映“不是不想做,而是怕做多錯多,所以選擇被動”。工作中,他們首先想到的是保全自己,而非做出成績;問題中,他們首先想到的是追責,而非解決問題。這是一個嚴重的值得引起重視的問題。
為何這種本末倒置的工作意識如此根深蒂固?是我們的企業文化導致的嗎?還是我們的制度使然?亦或是我們的管理方式不對?帶著這些疑問,我曾經和相關人員探討過。
在翔順工作多年以來,我接觸的、認知的翔順文化并沒有這樣倡導過,反而是倡導我們積極發現問題、提出問題、解決問題,身邊的大多數同事對這一問題感受也基本類似;對于制度,尤其是《責任追究管理制度》,我向體建辦組織編撰這份制度的人員請教過,得到的答案也并非如此,出臺該制度的初衷更多是為了責任的明確、工作底線界定以確保最終的產品質量。對于管理或者其他方面的影響,我還在探詢,探索問題的根源在于哪里。每個人的管理風格都不同,肩負著承上啟下的中層管理人員尤其責任重大,每個人的一舉一動都牽引著員工的動作與意識。
對于我們投資公司設計、策劃、招商運營三大板塊業務,以原創性質居多,固定模式較少,我們更需要勇于嘗試、勇于革新,我們不應被這種“發現問題先追責后解決”的錯誤引導所束縛、所屏蔽。在4月的考核評審會議中,提出了設計室對歷史問題的追責,在征詢意見過程中,我們最終采納了員工提出的意見:若積極妥善處理的不應扣分,不處理不承擔就要嚴懲。在我看來,這是我們工作氛圍改善進步的一個標志點。
在未來的發展道路上任重而道遠,敢于承擔責任是一種態度,快速解決問題是一種責任。公司內部需要自上而下、自下而上正確地引導發現問題、解決問題,營造創新、共進工作平臺和積極、互動的良好氛圍。